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神界,一头银发,俊美绝伦的神高高在上,睥睨众生,虽说神的寿命无限长,但万物终有尽时,一切都是相对的,一个神的寿命最大亦不过千万岁,所以宇宙诞生138亿年以来,已有无数神殒落。一代又一代,当今的神在神界中威名赫赫,举起盛着琼浆玉露的酒杯说,想当年,宇宙爆炸后产生了不少星球,有一个叫盘古的大力神,向宇斯借了一把大斧,去劈开一个叫地球的星球,没想到若干年后产生了一种叫人类的生物,现在的地球欣欣向荣,可热闹了。你去过地球玩吗,好玩不?我穿着地球人的衣服走过一个又一个村庄,穿越一个又一个朝代,人类很有趣、食物也很好吃。与神可以抗争的人就是魔了,自古以来,神魔大战从未停止。以前斗的是武力,打个你死我活,征服不少地方。现在不打了,和平更有益于发展,大家做贸易、技术、人才输出。上次我去魔界买家具,发现他们的家具高端、大气、上档次。神界很忙,因为是众生最高统领,所以要掌管一切事务。每类生物都想成为神,无论人、鬼、仙、妖,他们不断修炼,想成为新一代的神。所以神界每天都要看新神晋升的名单,哪些神晋级,哪些神被贬。
昆仑地势险峻,高山之上,终年灵气充沛,很适合修炼。一天,弟子高明袂在修炼室打坐冥想,意识正在游离太虚之际,忽然听到了响动,是一只小粉兔出现了,小粉兔走路不利索,原来是一条腿瘸了,高明袂细心地把腿包扎好。第二天,高明袂修炼完,在修炼室无事,又看见了小粉兔,心里嘀咕着,又是你,把藏好的萝卜青菜拿出来,递给小粉兔,看着她咀嚼,小粉兔抬头看着高明袂,红红的眼睛,高明袂会心一笑,你这个小馋兔,快吃吧。
高明袂下山除妖,一条狗妖为祸百姓,高明袂把狗妖追到树林,一身黑衣的狗妖龇牙咧嘴对着高明袂,这是一个粉红衣衫的少女出现,使出粉红的法术光线,狗妖被镇住了。高明袂打量了一下粉红衫的姑娘,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突然恍然大悟:原来是粉红小兔,姑娘笑逐颜开。夜幕降临,高明袂和粉红少女小粉边谈边笑,互相表明了身份,当晚,老伯热情地款待了他们,多谢恩人,为我们除去狗妖。希望恩人百年好合,老伯说着,高明袂和小粉互看一眼,低下了头,彼此明白了各自的心意。
从此,高明袂和小粉经常幽会,2人游山玩水,斩妖除魔,非常有默契。但这事很快被高明袂的师尊知道了,师尊狠狠地训斥了高明袂,你可知道妖不两立,仙人就是为了除妖,高明袂斩钉截铁地说,小粉虽然是妖,但从未害人,还跟我一起为民除害。师尊说,你是昆仑派多年难得一遇的天才,可知大家对你有多大期望,你与妖在一起,别人会怎么说。高明袂说,我行得正坐得正,功名利禄都不要,只希望与小粉一起畅游天下,望师父成全。师尊叹息一声,罢了,罢了,你且去吧,为师自有办法。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高明袂泪别师尊。多年后,传说高明袂和小粉已修得神身。
喜欢穿越三千世界后我成了神请大家收藏:()穿越三千世界后我成了神
出道即是帝,奈何因眼界所限,少了那么一份对红尘百态的感悟,无奈只封印自己一身吊炸天的修为,在红尘中开拓眼界。于是,无尽星域,浩瀚寰宇,境域大陆,多了那么一个明明拥有恐怖修为,却只能苦苦练小号的小阴货。......
主线故事慢热十三岁的韩大锤,在山上割草,无意间发现一个瓷瓶,却不知这是何物。通过自己不断的摸索,逐渐发现此物的作用,从而慢慢踏入仙途。传统修仙,炼气,筑基,金丹,元婴·········......
2035年蚀龙深空望远镜拓宽了人类对于宇宙的认知,2055年天梯实验终于打破了自古以来围绕元星的神秘帷幕,人类开始踏上了进化的征途,然而危机也随之到来。一方面神秘社团,宗教,研究所,巨头公司,各种势力不断冲击着人类的固有秩序,另一方面随着自然界原初体的出现人类与其爆发了有史以来最恐怖的血腥战争。战后面对满目疮痍的人类世界,在星空委员会的领导下89座大型都市圈拔地而起开始应对新的危机,而在都市圈之外一名少年正缓缓睁开双眼......——————————追寻进化的终点,直面未知的存在,超感降临之后,谁是主宰?...
生活在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越亦晚从来不认为自己和皇室会扯上什么关系。 然而他去了名为酒会实为选妃的花月赏。 不仅迟到,还喝了某个高挑又俊美的男人递的一杯梅子酒。 越爸爸干咳一声:你喝了就是要嫁他了。 皇室成员啪啪啪鼓掌:居然这么快就看对眼了,恭喜恭喜——你们两准备马上结婚吧! 越亦晚:??? 等等——我只是个放飞自我的富二代啊—— #太子妃和他的一百件小袍子# #不会国画的太子不是好写手# #先结婚再恋爱全程甜到飞起#...
《白月光人设》白月光人设目录全文阅读,主角是顾敛周楚怜小说章节完整质量高,包含结局、番外。?《白月光人设[快穿]》第1章霸总的金丝雀(01)【高级的豪华游轮里,派对即将开始。】好难受。楚怜有些睁不开眼。【你是楚家不受宠的私生子,前段时间刚成为顾越的联姻对象,可你们互相不喜欢,他有白月光,也就是你同父异母的哥哥,而你】【你是个只会撩骚勾搭的恋爱脑炮灰。】哪来的声音啊……...
一个下个雨的夜晚,蒋荣生撑着黑色的雨伞,指骨修长有力,眉目成熟而优雅,低头把玩着颜湘那张脸。 有点像某个人。初恋。 蒋荣生饶有意味的笑了笑,低声问颜湘,声音蛊惑而磁性:“要不要跟我走。” 颜湘望着蒋荣生那张脸,跟心口处那张旧照片几乎一模一样。 只有眼睛的颜色不同。细微差别。 颜湘答应了。 从此以后颜湘就成为他人掌中的替身,玩物。 在暴雨的傍晚被罚跪,一直要跪到明日的黎明升起; 最喜欢的两只小宠物被蒋荣生的狗活活咬死,颜湘亲眼看着,却救不回来; 至亲留下的佛珠遗物被迫弄坏,珠子撒了满地,湿漉漉; - 后来—— 最后一根稻草被压垮,颜湘从蒋荣生的身边逃开,跟忽然回来的哥哥一起,去过新生活。 蒋荣生权势通天,手段凌厉,在机场堵个人是轻而易举。 然而,蒋荣生顺着颜湘的目光看过去,旁边还有一个男人。 霎那间,蒋荣生几乎以为自己照镜子——那个眉眼与自己八.九分相似,就连指骨突出,手背上的青筋也如出一辙。 曾经与颜湘相处的细节扑面而来。 颜湘偶尔依赖又偶尔冷淡的目光,仿佛在透过他想着什么人; 颜湘送给自己的雕塑,眼睛是纯粹的墨色; 可是他是混血儿。眼睛是深蓝色的。 猝不及防,颜湘也看见了他。 蒋荣生避也不避,脸上闪烁着冰冷的怒火,情绪克制不住,说: “跑了也不说一声,厨房给你炖了仨小时的汤,最后没人喝。” 纵使心头都快恼出血,蒋荣生也只问了这一句。 他不会问颜湘。 为什么刚见面,看见自己的脸,就跟自己走了。 就好像,小心翼翼地抽了一根最无关紧要的积木,尽力让这段关系不要轰然倒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