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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难吃!”
锦绣终于忍无可忍冲路云远吼道:“尼玛!你还是给我继续吃回血丹去吧!!!”
她又没学过烹饪,能把蘑菇烤熟已经很厉害了好不好!
第二天,路云远故态萌发,依旧吵着要吃肉,锦绣几度殴打无效后,终于不得不提上剑去打猎。
没多久又看到一只兔子,她怕路云远又来一通兔子很可爱不能杀的理论,趁他还没出言阻止,锦绣将剑法施展至极致,一剑就将兔子解决掉。提着兔尸在路云远面前一晃:“看清楚,这只是黑的,不是你的小白。”
路云远瘪瘪嘴,泪眼汪汪地控诉:“小黑好可伶,你坏人……”
锦绣:“……”
尼玛我还是让这家伙去死一死吧!!!
杀都杀了,路云远不吃也得吃。
锦绣提着死兔子找了一处水源处理。放血,清内脏,拔毛,这些事情她以前从来没做过,更别说为一个男人下厨了——她自己都没吃过自己煮的。
剖开兔子的肚子,一股腥臭味传来,她真痛恨为什么自己还有嗅觉这种东西。又后悔自己当初干嘛为了省两个钱去学采药技能啊,学厨师多好,这样她只要用厨师的庖丁术就可以轻松宰杀动物了。
忍着恶心将兔子腹腔洗干净,回头找路云远,发现那货正躲得远远的,锦绣咬牙切齿,决定等会再收拾这不仗义的东西。
清完内脏,锦绣又找出一个空罐子烧了沸水给兔子褪毛。这一番忙碌,等她把兔子架在火上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
满头星斗下,素衣少女坐在火堆旁,眼神专注烤着兔子。习习夜风中,雪颜红唇,青丝如墨。
路云远不知道何时回到锦绣身边,痴痴呆呆盯着锦绣看了一阵,突然说道:“锦绣真好看。”
锦绣“嗤”一声轻笑,斜睨他一眼,清纯中带着妩媚,好似暗夜中的妖精。
“我瞧你傻了以后倒比原先要可爱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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