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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鲜少一次失手。
跃起身时,球擦过掌心,飞到场外的空地,我听到后面传来朋友的笑声,抓了把头发,准备过去把球捡回,就在这个时候,我抬头看见了他。
也许是那天下午阳光正好,照在他脸上,我的胸口像是被什么用力撞了一下,沉寂过后,竭力地跳动起来。
他穿了一件衬衫,牛仔裤,看起来很瘦,高个子,背了一个纯色书包,整个人就像是一抹平淡不出彩的颜色,闯进秋日里。
“你好,”我打了一个招呼,“能帮忙把球扔回来吗?”
他把目光放在我身上,点了下头,“好。”
手很好看,当他抱起那个篮球,五指曲张,手指在阳光下骨节分明,健康的白。我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干净的眉眼,介于冷淡与温和之间,看起来就像是门门能拿满分的好学生,也像高中班里女生最喜欢的那类男生。
“谢谢。”
他回了一句‘不客气’,礼貌又疏离,背着那个纯色书包走进了燕大的教学楼里。
“看什么呢,那么专注?”舍友过来搭上我的肩。
皮肤汗渍渍的黏着不舒服,我躲开他的胳膊,拿着篮球走回球场,继续下半场的比赛。回寝室洗完澡,舍友正躺在上铺打游戏,头也没抬地问:“你刚才怎么一直心不在焉的,明天还打吗?”
我坐上床,“打。”
第二天运气很好,又碰到了他。
篮球滚出去的时候,舍友一脸‘你有病吧’的表情,我匆匆留下一句‘手滑’,快步走了过去。
还是和昨天一样的时间,他看到我的时候好像很意外,我猜应该是在意外,放在我身上的目光比昨天长了一两秒。
我清了清嗓子,有些心虚,“那个,麻烦你捡一下球,谢谢。”
“不谢。”
他把球扔了回来。
第三天和第四天都没有这样的好运气,我冲完澡躺在床上,头一次在打完球后产生一种有什么事情没做完的空虚,两个舍友在讨论今天看球的那群女生,非要争辩最漂亮的那个是在看自己,而不是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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