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平心而论,那修士说的倒也没错,现在通用的风邪盘是他做的第一版,确实精密不足。他原本正在着手改进,谁教没改完老巢就被人捣了,也就只好委屈下大家,继续用精密不足的第一版了。
话说回来,吃血肉啃骨头的大多低阶,如走尸;只有较为斯文优雅的高品阶妖兽或厉鬼才能够吸食并消化魂魄,还一口气吃了七个,难怪这么多家族都聚集于此。既然夜猎物非同小可,风邪盘出些差错也在所难免。
魏无羡勒住绳子,跳下驴背,把那只吊了花驴子一路的苹果送到它嘴前:“一口,就一口……呸,你这一口是要把我整只手都吃了。”
他挑着苹果另外一边啃了两口,塞回花驴嘴里,反思了一下自己为什么会沦落到跟一只驴子分同一个苹果,后背忽然撞上一人。回头见是一名少女,虽撞了他,却完全没把他放在眼里,双目无神,面带微笑,直勾勾地看着某个方向。
魏无羡顺着她目光望去。那方向是一从黑压压的山顶,正是大梵山。
突然,这少女毫无征兆地在他面前手舞足蹈起来。
这舞蹈姿势狂野,张牙舞爪,魏无羡正看得津津有味,一名妇人提着裙子奔过来,抱住她哭喊:“阿胭,咱们回去吧,回去吧!”
阿胭奋力甩开她,脸上的笑容,自始至终没有消退,带着一种让人毛骨悚然的慈爱之意,继续边舞边跳,那妇人只得追着她满街跑,边跑边呜呜哭泣。一旁一个货郎道:“作孽,郑铁匠家里的阿胭又跑出来了。”
“她阿娘真可怜哪。阿胭、阿胭的夫君、还有她的丈夫,没一个好的……”
魏无羡东逛西逛,从各路人马零散的只言片语里,梳理出了此地发生的异事。
大梵山上,有一片古坟地,佛脚镇镇民的祖坟大多都在这里,有时也会给无名尸体在这里刨个坑立块木牌。数月之前,有一晚电闪雷鸣,风雨大作。暴雨冲刷,一夜过后,大梵山有一片山土滑坡崩塌了,正是那片坟地。许多老坟都毁了,还有几具棺木翻出了土,被一道雷电劈飞了棺盖,连尸带棺被劈得焦黑。
佛脚镇镇民十分不安,一番祈福,重修古坟堆,以为摆平过去。谁知,自那以后,佛脚镇开始频频出现失魂之人。
第一个是一名懒汉。此人穷光蛋一个,平日游手好闲,因为总喜欢上山抓鸟雀玩儿,恰恰在山崩那夜被困在大梵山,吓个半死,好在命大无事。奇的是他回来没过几天,忽然娶了个媳妇,大张旗鼓办了亲事,说从此要行善积德,安心过日子。
新婚之夜他喝的酩酊大醉,躺倒床上便没起来。新娘子唤他他不应,一推才发现新郎双眼发直、浑身冰冷,除了还能呼吸,和死人没什么两样。如此不吃不喝躺了数日,安心入土了。可怜新娘才嫁人便守了寡。
第二个便是郑铁匠家的阿胭。小姑娘刚订了一门亲事,结果未来夫婿第二天在打猎时被山上豺狼咬死。她得知此事后,也出现了前一个懒汉那样的情况。万幸,过了一段时间,她的失魂症竟然自己好了。但从此人也变得疯疯癫癫,每天笑呵呵地在外面跳舞给人看。
第三个就是阿胭的父亲郑铁匠。迄今为止已连续有七人遇害。
魏无羡琢磨,多半是食魂煞,而不是食魂兽。
出道即是帝,奈何因眼界所限,少了那么一份对红尘百态的感悟,无奈只封印自己一身吊炸天的修为,在红尘中开拓眼界。于是,无尽星域,浩瀚寰宇,境域大陆,多了那么一个明明拥有恐怖修为,却只能苦苦练小号的小阴货。......
主线故事慢热十三岁的韩大锤,在山上割草,无意间发现一个瓷瓶,却不知这是何物。通过自己不断的摸索,逐渐发现此物的作用,从而慢慢踏入仙途。传统修仙,炼气,筑基,金丹,元婴·········......
2035年蚀龙深空望远镜拓宽了人类对于宇宙的认知,2055年天梯实验终于打破了自古以来围绕元星的神秘帷幕,人类开始踏上了进化的征途,然而危机也随之到来。一方面神秘社团,宗教,研究所,巨头公司,各种势力不断冲击着人类的固有秩序,另一方面随着自然界原初体的出现人类与其爆发了有史以来最恐怖的血腥战争。战后面对满目疮痍的人类世界,在星空委员会的领导下89座大型都市圈拔地而起开始应对新的危机,而在都市圈之外一名少年正缓缓睁开双眼......——————————追寻进化的终点,直面未知的存在,超感降临之后,谁是主宰?...
生活在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越亦晚从来不认为自己和皇室会扯上什么关系。 然而他去了名为酒会实为选妃的花月赏。 不仅迟到,还喝了某个高挑又俊美的男人递的一杯梅子酒。 越爸爸干咳一声:你喝了就是要嫁他了。 皇室成员啪啪啪鼓掌:居然这么快就看对眼了,恭喜恭喜——你们两准备马上结婚吧! 越亦晚:??? 等等——我只是个放飞自我的富二代啊—— #太子妃和他的一百件小袍子# #不会国画的太子不是好写手# #先结婚再恋爱全程甜到飞起#...
《白月光人设》白月光人设目录全文阅读,主角是顾敛周楚怜小说章节完整质量高,包含结局、番外。?《白月光人设[快穿]》第1章霸总的金丝雀(01)【高级的豪华游轮里,派对即将开始。】好难受。楚怜有些睁不开眼。【你是楚家不受宠的私生子,前段时间刚成为顾越的联姻对象,可你们互相不喜欢,他有白月光,也就是你同父异母的哥哥,而你】【你是个只会撩骚勾搭的恋爱脑炮灰。】哪来的声音啊……...
一个下个雨的夜晚,蒋荣生撑着黑色的雨伞,指骨修长有力,眉目成熟而优雅,低头把玩着颜湘那张脸。 有点像某个人。初恋。 蒋荣生饶有意味的笑了笑,低声问颜湘,声音蛊惑而磁性:“要不要跟我走。” 颜湘望着蒋荣生那张脸,跟心口处那张旧照片几乎一模一样。 只有眼睛的颜色不同。细微差别。 颜湘答应了。 从此以后颜湘就成为他人掌中的替身,玩物。 在暴雨的傍晚被罚跪,一直要跪到明日的黎明升起; 最喜欢的两只小宠物被蒋荣生的狗活活咬死,颜湘亲眼看着,却救不回来; 至亲留下的佛珠遗物被迫弄坏,珠子撒了满地,湿漉漉; - 后来—— 最后一根稻草被压垮,颜湘从蒋荣生的身边逃开,跟忽然回来的哥哥一起,去过新生活。 蒋荣生权势通天,手段凌厉,在机场堵个人是轻而易举。 然而,蒋荣生顺着颜湘的目光看过去,旁边还有一个男人。 霎那间,蒋荣生几乎以为自己照镜子——那个眉眼与自己八.九分相似,就连指骨突出,手背上的青筋也如出一辙。 曾经与颜湘相处的细节扑面而来。 颜湘偶尔依赖又偶尔冷淡的目光,仿佛在透过他想着什么人; 颜湘送给自己的雕塑,眼睛是纯粹的墨色; 可是他是混血儿。眼睛是深蓝色的。 猝不及防,颜湘也看见了他。 蒋荣生避也不避,脸上闪烁着冰冷的怒火,情绪克制不住,说: “跑了也不说一声,厨房给你炖了仨小时的汤,最后没人喝。” 纵使心头都快恼出血,蒋荣生也只问了这一句。 他不会问颜湘。 为什么刚见面,看见自己的脸,就跟自己走了。 就好像,小心翼翼地抽了一根最无关紧要的积木,尽力让这段关系不要轰然倒塌。...